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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刘婷   发布时间:2014-03-12 11:52:42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今天,在这“学雷锋纪念日”又听到这熟悉的歌曲,重温了雷锋同志的生平事迹,再一次被他对党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被他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行动,被他艰苦朴素的作风深深感动。

    雷锋同志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作为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是我们传承、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体现。

    用心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像夏天般火热对待审执工作,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让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得到法律平等有力的保障。

    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庭审驾驭、矛盾纠纷调处、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听取、办理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升审判质量效率,采取预约立案、巡回审理、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措施,深入到乡间地头、农家村落办案,减轻群众诉累。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人文关怀。加大法制宣传,增加对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强化对司法的信赖。

    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让人民群众与法院干警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云南法院系统开展的“素质提升年”活动要求,通过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存在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春天般的温暖打动群众,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厌其烦的耐心,严谨公正的审判感染群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联系群众,并在为民实践中去感悟,去领会,去提升,去淬炼,实现司法为民的新提升。

    “传承雷锋精神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需要通过具体行动的诠释和升华,只有把每个案件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心上,才能真正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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