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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2 11:19:46


    本网讯(蔡华)  2014年3月11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就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代表法院党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动员部署,密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伯一川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马宝君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参加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提高思想认识的高度,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思想上要始终牢记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马宝君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委和鸡西、密山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从思想上为活动开展打好基础。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十二字总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活动始终,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解决“四风”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省委、市委确定的标准,对号入座、真查真摆、着力整改,努力通过活动开展,达到思想提高,作风转变,与群众关系密切,法官良好形象树立的目标。

  马宝君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环节的便民诉讼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要以落实司法公开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群众沟通联络的渠道。在做好诉讼引导、释法解疑等工作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从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入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案件出现瑕疵错误,做到对自己负责、对法院负责、对人民负责。

  会上,伯一川组长对密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密山法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充分体现了市委的精神。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牢牢把握中央、省委、鸡西和密山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三是督导组将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希望群众能如实、客观地反映意见建议,并对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此次会议成立了密山市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同志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密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还对密山法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督导组与法院领导班子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更好地开展进行了交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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