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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法院:被告行动不便 法官巡回开庭
发布时间:2014-03-12 14:55:23
法官巡回开庭 本网讯(徐俊胜) 3月11日下午,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众埠法庭法官驱车30余公里来到该庭辖区十里岗乡政府大院,为一瘫痪的当事人离婚案件进行现场开庭。 原告程某于2007年与被告何某结婚并育一子。2009年,何某从浙江义乌骑摩托车回江西乐平途中因车速过快而摔倒,致颈椎受伤并留下严重的后遗症。2012年3月,原告曾向法庭提出离婚,但法庭考虑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并未支持程某的诉求,今年1月,程某再次到法庭起诉要求解决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考虑到被告何某行动不便,法庭经与十里岗乡政府商榷后决定在离何某家十几米处的乡政府大院对此案进行现场开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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