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呼晓茹) 2013年,在河南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荣获全省第二的好成绩。区人大主任孙素霞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鹤山区法院能在全省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好成绩,并且连续五年保持全省先进位次,体现了“小院要有大作为”的精神。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结果。希望鹤山法院继续努力,戒骄戒躁,务实创新,再创佳绩。
接到孙素霞主任的重要批示,鹤山法院全体干警非常振奋,院长李晓晔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向党组成员传达孙主任的批示精神。李晓晔指出,孙主任的批示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也是对法院工作寄予厚望的鞭策和鼓励。在2013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这样的荣誉,但是仍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对荣誉要倍加珍惜,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不负众望,把今天的荣誉当成一种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司法为民力度,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李晓晔要求,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将领导批示传达到各位干警,鼓舞士气,提升荣誉感和凝聚力,使鹤山法院干警进一步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充分领会学习贯彻领导批示精神;二是继续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延续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听取区委及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好工作;继续运用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随时接受监督;三是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走访机制,坚持听民意、汇民声、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坚持司法公开透明,拓宽沟通途径,让群众真正了解法院,认可支持法院工作,进而让群众满意。在2014年中,加大力气,努力工作,将法院工作做实做好,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在新的一年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