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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猪饲料欠款不还起纠纷 商家起诉获偿付
发布时间:2014-02-13 14:32:52
本网讯(张曼) 2月13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快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吴承贵当庭收到被告范德兴支付的15000元饲料款。 2013年元月至4月,被告范德兴在原告吴承贵处赊购猪饲料33600元,后陆续支付了部分费用,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25320元。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饲料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饲养的小猪大量死亡,便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所欠25320元货款,原告催收未果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尽快支付欠款。 受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不仅是生意伙伴,同时也是多年的好友,存在调解基础,因此迅速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时,被告认为他也是受害者,不仅不同意支付欠款,还要求原告赔偿其死亡小猪的损失,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法律所规定的举证责任并耐心劝说后,范德兴表示愿意支付欠款,但因其确有损失希望原告能尽量减少欠款金额。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做原告工作,吴承贵考虑到双方多年的朋友关系,被告也确实存在部分损失,主动提出要求被告支付15000元货款了结此案,被告范德兴即当庭将其所欠15000元货款全部付清。事后,双方都对承办法官优质高效的服务表示满意和感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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