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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让人民陪审员成为群众“贴心人”
发布时间:2014-02-10 15:01:21


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

    本网讯(孔令武)  2013年以来,山东省滕州法院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百姓的独特优势,采取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和在社区、村居、企业等地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的做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社会反响很好。

    原告徐某某诉被告满某某、孙某某财产权属纠纷一案,双方为谁是受赔偿车辆的出资人、事发货车的保险由谁出资等问题发生争执,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的纠纷,该院驻姜屯法庭人民陪审员宋世良与办案法官连续5次深入到大彦村,背靠背地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当人民陪审员与承办法官第五次入村调解时,迟迟不肯接受调解方案的孙某某说:“为了我们的案子,你们确实是费心了,没日没夜地来了多少趟了,我是铁人也被你们感化了,我同意调解”。

    “因为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当事人听得进、信得过,特别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方面的案件中,促进双方和解的效果非常明显。”该院姜屯法庭庭长董长华介绍说,去年以来,该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五进”活动,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推向纵深发展。陪审员工作室有效整合了诉讼指导、送达保全、巡回审判、协助执行等职能,群众不出社区即可接受法律咨询和各项诉讼服务。同时,工作室还建立了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对到法庭起诉的简易纠纷委托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人民陪审员对发现的民间矛盾也可随时通知法官开展联合调解,有效发挥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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