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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陪审员参审面小的原因
作者:胡清文 发布时间:2014-01-15 16:10:02
人民陪审员在推进司法民主、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权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人民陪审员参审面来看,没有达到30%,出现多数人民陪审员不陪审案件或者很少陪审案件的情况。究其原因,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党政机关人员比例大。在选用的人民陪审员中,党政机关人员比例大,党政机关的人民陪审员多数是领导,因其在职公务繁忙,无暇参加陪审工作,有部分人民陪审员一年很少陪审案件或者没有陪审案件。 二是管理工作不力。多数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都是由政工部门进行管理,但是通知人民陪审员出庭工作是法院立案庭在案件排期时安排。有的人民陪审员起初答应来陪审,往往开庭时不来,次数多了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因此,立案庭就很少或者不通知他们了。 三是人民陪审员热情不高。很多人起初参加竞选人民陪审员是被人民陪审员“不着装的法官”的光环所吸引,但是,由于多数人民陪审员因不懂审判业务和人民陪审工作辛苦乏味而热情不高,出现个别人民陪审员不参加陪审工作。 四是人民陪审员待遇低。基层人民法院按照各地财政对人民陪审员费用预算,多以其陪审案件的数量按每案件一百元计算陪审工作补助。事实上,人民陪审员要认真陪审好每个案件,事先要阅卷,开庭时出庭陪审,案件的合议或者做陪审工作往往不能一天完成,可见,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待遇低。 五是没有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增补”机制。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一般为五年。对一些不愿陪审或者没有时间参加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不便及时换选,任其自然。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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