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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完善日常来访接待广听群众意见
发布时间:2014-02-11 09:35:34
带班领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认真察看来访材料 本网讯(呼晓茹)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批示精神,河南省鹤山法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日常来访接待制度,切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提供可行的制度保障。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位主管院长、一位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人、一位立案庭干警共同在来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二是确定接待范围,不仅接待涉及案件的立案、收费、案件质量等问题,还有干警在案件处理的全程是否清廉问题;三是确定处理方式。根据接待的问题应属于的管辖范围,限期具体负责庭室及时办理,对于复杂疑难的,常务副院长牵头讨论决定或者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接待制度的相关程序问题;五是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问题等。 该制度于2月10日开始在该院执行,当天接待来访群众8人。下一步该院会严格执行该项制度,以强化制度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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