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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4-01-29 11:49:06


    本网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两级法院在春节前的有限时间,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争取多结案,扩大工作成果。至1月17日,结案71件,结案率49.65%,执行到位标的183万余元。

    中院党组把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列为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的重点工作任务,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中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兴义任副组长的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法院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纳入2014年工作目标考评,对组织不力、活动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中院成立特别案件执行组,统一负责疑难、复杂案件。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对妨碍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坚决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各基层法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泰来县法院采取“凌晨执行”行动,对打时间差或“躲猫猫”的“老赖”凌晨上门执行;建华区法院采取“贴单”行动,在集中传唤的同时,到被执行人居住社区等地张贴敦促公告。增强执行威慑力,先后对30余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4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网上公布,并分批次在当地主要报纸上予以曝光。

    该院由中院执行局长和两位副局长分别带队,组成3个专项执行活动督导组,深入16个县(区)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帮助制定执行方案和执行措施。积极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搞好沟通,主动争取支持;必要时两级法院共同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促进了多起涉民生案件及时、高效、妥善执行。

    为加强司法救助和司法服务,该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申请救助的权利,依法审查、报批,从而促进了一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讷河市法院执行的一件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康某某生活极度困难,该院及时为康某某办理了司法救助,解决救助款4.15万元。富拉尔基区法院注重人性化执法,在执行一件涉民生案件中,被申请人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其本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不具备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急需救助,区法院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所在社区,为其办理了低保,同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司法救助,使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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