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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29 10:25:41
本网讯(郑锦利) “之前我将我前妻和女儿的土地补偿款占为己有,是我不对,下次我再也不会这样了。”这是程家铭从拘留所出来说的第一句话,并于被拘留的第二天将所欠的土地补偿款26300元全部还清。 为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提出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从2013年底至2014年6月,福建省沙县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沙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通知,以涉及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案件为重点,积极开展此项活动。及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查控车辆,冻结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建立失信人员名单,与县各家银行联系,在银行、法院显示屏上曝光失信人员225人,对被执行人实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等措施,并与市、县电视台合作,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集中活动为主题,联合拍摄、制作《法庭内外》、《政法在线》栏目3期,通过首播、复播方式,形成威慑力。 通过此次活动,及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246处,查控车辆65部,冻结银行存款3553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限制高消费69人,限制出境36人,拘留18人,促使6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集中发放执行款126万元,挽回申请执行人员经济损失2113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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