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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城管非零和游戏的政经分析
作者:赵子钦 发布时间:2014-01-24 09:30:59
小贩城管之间管与被管的问题社会关注已久,本人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零和游戏的关系,他们是可以象现在时尚的一个名词说的那样,实现双赢的,关键是要转变思路,正所谓观念一转天地宽。下面试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一下政治学和经济学分析。 城管抓小贩管小贩无非是城管在执法,执行城市管理的法规,小贩被抓被管是因为他们乱摆乱卖的行为违反了城市交通、卫生、环保和市容等规定,即所谓影响市容卫生环保交通。其实,小贩也是现在贫富差距巨大中的弱势群体,且因为被抓被管更加贫上加贫。他们是很需要关注和扶助救济的,他们中大多数人是没有低保等兜底保障而急需要解决生存和活得更有尊严问题的。但他们也的确是违反了现行的一些法规的,且不论这些法规是否恰当,所以落得个惨淡的遭遇。 那么,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答案是肯定的,两全之策只要开动脑子,总是有的,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关系并非零和游戏,他们是可以并存共荣的。外国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不同的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阶层和阶级的利益,不同政党上台政策不同。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小枝节上有分化,相应我国的政府也是全体人民的政府,本质上和必须、只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否则,社会就会分裂,像泰国现在的反政府游行示威的背景中社会分为“红衫军”、“黄衫军”两大不同利益的群体。 既然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是一个整体,那么,小贩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就应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民生节点了。问题解决起来还是要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党的领导就是党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自上而下解决问题;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自下而上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诉求权、批评权、建议权等,集中全体人民智慧,向上反映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等;依法治国在这个问题上就是人民根据《宪法》这一根本大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选出代表,组成政府,政府对他们负责,由他们监督,代表他们利益,为他们服务。政府应该关注和保护每一个阶层群体界别的利益和诉求、表达,即使他们是弱势群体,是少数人群。 因此,一些人思维应放开阔些,不要往死胡同里钻,走死路,认死理,方法和思路简单粗暴肤浅,而应开动脑筋、解放思想、眼睛和身段向下,懂得逆向和发散思维,多为下层弱势群体着想,即使他们只是社会中的小部分,其实,小贩们代表的群体在社会中并不在少数。人不能只美其美,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才能世界大同。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人们“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的主张已经多年了,可惜现在很多人离做到这样的标准还差距甚远,只是因为小贩们太弱小太渺小了,成了人们遗忘的角落,根本不能引起一些人的同情,入他们解决问题的法眼。 那么,找到两全其美的对策通过政治学分析是合理的,经济学上分析是否可行和恰当呢?让人不得不一一道来。 许多人也许会说,小贩们不知道租屋租铺经营或去打工吗?如果可以,他们也许不用你说自己是知道这样做的,那些在街边摆卖的小贩多是生活困难、文化低、年龄大、本钱少、无一技之长、无固定收入、无社会保障的困难人群,想想现在的屋租铺租这么贵,且要连续交上半年一年,还要来个装修,如果生意不顺畅,几千上万元就打水漂了。要说打工,有好一点的他们自己是会去找的。因此,在这一点上不用人们替他们着想,也许,在街头摆卖才是他们中意的生计和适合的营生。 那么,在适宜的街头划出一些地方让他们经营小生意可以吗?我认为可以,现在种田买农机的有补贴,搞其他一些什么的也有政府贴息补助退税减免税的,难道小贩作为弱势群体自我谋生更不应该有这样的待遇?城市街头公共地域作为城市公共资源政府或其他主体投资建设了也发挥了一些效用,但如果能划出一些作为经营场地则可以利用闲置资源,变闲置为宝,作为补贴贴给小贩使用,也算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了。要不凭什么种田买农机,个体户、小微、出口等企业有补贴贴息减免税退税而小贩没有,凭什么要拔苗助长让小贩变成个体、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后才去享受这些政策,他们大多数是不能不愿被拔苗助长的。 划地让小贩经营后可加强管理,如收他们负担得起的管理费、卫生环保费,可采取措施避免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市容市貌,只要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在这就不一一道明了。如果小贩不服管,先礼后兵毕竟才是能让人信服的举措,否则,一开始就板起面孔不问三七二十一禁止人们摆卖始终不是善法良治应有之义。即使确实立有这些立法,但事在人为,法是可以变更的,说不定,哪个领导体恤民情了,有一天就把法修订过来呢。 小贩摆卖,是不收或少量收税的,不直接产生税收,但可以创造就业机会,解决一批人的就业和生计问题,一个人就业了就可能养活其他家里人,而对他们的管理也不需要增加多少政府的人手,增加财政负担,城管巡回式管理就行了,还需要用管理费清洁卫生费请清洁工人搞卫生,如果加强对小贩自我管理清洁卫生环保的责任,是不需要增加多少清洁工人的。 经济发展是需要扩大再生产的,扩大生产产出的商品需要有人消费,让小贩划地经营可以使他们养活自己和家人,增加社会消费能力,还可以培养自己和家人成为社会劳动力,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可以减小贫富差距,和谐社会矛盾,让农民进城就业,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这样,他们是在间接创造税收,增加社会财富,减轻政府负担和就业压力。 因此,让小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划地摆卖营生也是经得起经济学分析,有效益的。 许多人都会认同甚至实践“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信念,但一些人在对待小贩与城管的关系上却是右倾的,表现为麻木不仁、冷漠和没良知、没良心。也许,放小贩一条生路,才是功德无量的生道立法和执法之路。 (作者单位: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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