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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与摊农起冲突 城管处理不当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3-10-25 11:36:51


    本网讯(陈奕杉)  近来,电视上、网路上屡屡出现城管执法不当与摊贩发生冲突的事件。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就于2013年9月24日受理了一起城管执法过程中与摊农发生争执,造成摊农受伤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英诉称,2013年3月1日,原告打算将三桶菜拉到市场合法的摊位去卖,由于路面拥挤,三轮车无法进入市场,所以原告在路口把菜卸下,然后再转移到允许摆摊的地方。当原告还没有来得及转移蔬菜,被告莫明就称该地不能摆摊,原告向被告解释自己并非想在这里摆摊,但是被告莫明明不听其解释,双方开始激烈争吵和谩骂,最终导致肢体的冲突。在双方的肢体冲突过程中,原告的右侧手臂被严重拉伤,原告随后拨打110报警。原告受伤后到南丹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原告的伤为右上臂。下腹部软组织挫伤,原告住院治疗花费共计13949元。

    原告认为,被告莫明暴力执法,殴打原告致伤住院治疗,被告的暴力行为使原告的身体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949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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