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休闲会所领班假扮普通员工盗前台钱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1-17 16:20:03


    本网讯(郑锦利)  男子佯装行窃,万万没有想到一双球鞋竟道出了自己的罪行。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叶光钊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光钊系沙县太阳城休闲会所领班,负责管理方面工作。一日,叶光钊在大厅检查工作时,无意中在地上捡到一把钥匙,他觉得像是前台抽屉钥匙。次日,他为掩人耳目,身着沙县太阳城休闲会所普通员工的服装并带上鸭舌帽,趁前台无人之际,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太阳城休闲会所前台抽屉,将抽屉内存放的现金人民币5700元盗走。

    前台员工回来发现现金丢失后立马报警,通过调取前台监控录像,前台员工认出行窃者脚上穿的白色球鞋就是叶光钊平时穿的。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叶光钊后,其供出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光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光钊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叶光钊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叶光钊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叶光钊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沙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