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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官司不付代理费 客户被律师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3-12-30 16:46:50
本网讯(高喜朝) 以代理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当事人拒付律师代理费用,并不偿还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垫付的医疗费用和办案费,律师情急之下将当事人告上法庭。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律师与当事人对薄法庭的案件。经主审法官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化干弋为玉帛,握手言和,就争议费用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湘潭县某法务代理公司的覃明(化名)于今年3月份为一名交通事故受害人王鑫(化名)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努力,覃明为王鑫讨回赔偿款11万余元,远超过王鑫心理预期值。正当覃明为此高兴时,王鑫却以代理费用过高拒付代理费,且不偿还覃明在案件办理中垫付的医疗费用及办案费27000余元。 无奈的覃明只好将王鑫告上法庭,庭审中,王鑫以当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显失公平为由提出抗辩。 主审法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一方面劝导王鑫要积极偿还覃明在办案过程中为期垫付的费用,一方面从客观实际出发建议覃明及其所属公司适当降低代理费用。经过法官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就有关费用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律师告当事人的案件也就此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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