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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丈夫再婚 前妻争养子抚养权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26 09:16:36


    本网讯(刘文艳)  得闻前夫再婚,担心其共同收养的孩子的生活,身为养母的温云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近日,湖南省新邵法院新田铺法庭成功调处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原告温云系被告钟生的前任妻子,两人于2007年4月份经新邵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的男孩钟林由被告钟生抚养成年。

    原告称,自离婚后一直很想念养子钟林,如今被告钟生与他人重新组建了家庭,且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能使钟林更好的得到教育。为了让钟林能在一个合谐安定的家庭环境下成长,现诉至法院,请求将小孩变更由原告温云抚养成年。

    被告辩称小孩与家人关系很好,不愿意放弃抚养钟林。

    在审理过程中,本着维护家庭和谐及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承办法官朱法官耐心地做着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两个人能从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小孩的感受,尽量为小孩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朱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对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的男孩钟林由原告温云抚养成年,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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