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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女误嫁艾滋男 丈夫去世女子向对方家人索赔
发布时间:2013-12-20 13:47:14


    本网讯(肖祥君 朱纯莉)  近日,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男方隐瞒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与她人结婚,女方请求在男方遗产范围内获得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健康权纠纷案,该案通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当事人撤回了诉讼。

    2012年8月,彭某与唐某通过上网聊天相识,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3年1月16日双方登记结婚,均系再婚。2013年1月底,丈夫彭某因发热伴精神行为异常住院,后经检查彭某被确诊患有AIDS(艾滋病)。2013年8月4日因治疗无效死亡。而后妻子唐某做了彻底的检查,虽然检查结果暂时显示唐某还未感染AIDS(艾滋病)病毒,但是由于该病的特殊性其潜伏期长,早期不易发现,因此,唐某将面临长达15年或20年的观察期。

    彭某的去世对妻子唐某的生活、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唐某因此对工作失去了信心,就连亲密无间的好友也渐渐疏远了她,沮丧、悔恨的心情更让她倍受折磨,她好恨。她不停地假设自己如果患上了艾滋病后该如何生活,如何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面对身边异样的眼光,未来的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几经崩溃的她通过在当地律师的咨询及帮助下,先后启动了五起不同类型的民事案,将彭某的儿子及父亲告上了法庭,其中一件是要求在彭某遗产范围内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想获得心灵的慰藉。

    唐某认为彭某明知自己患有AIDS(艾滋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夫妻生活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使得唐某被感染的风险倍增。让年仅40多岁唐某将面临长达15年的观察治疗和巨额的医疗费以及不能恋爱、不能结婚的残酷现实。

    庭审后,承办法官找到了唐某,眼前的唐某眼眶红红的、眼睛里泪光闪闪,一个身材高瘦、面容憔悴的中年女人哭得稀里哗啦。唐某看见承办法官,哭得更大声了,一边哭一边说:“我好悔啊!如果我理智一点,多了解他一点,就不会有如今的煎熬,我恨他,我更恨我自己!我对不起自己的亲人,我给他们带来了难以言状的精神痛苦,我对不起所有关心我的人……”她不断地重复着这些话。

    “生理上的疾病固然可怕但也不及你这般不理智的打官司,你现在要做的,不是去指责,不是去懊悔,而是坚强,过去的已经过去,面对现实,好好的处理接下来的问题,维权无可非议,但你丈夫在世时,仅留下一套房屋,且是他的婚前财产,而该房屋面积70平方米,还在银行作了抵押,你丈夫的儿子尚幼,父亲年迈,你应当理性对待已经发生的事情。”看到唐某情绪有所缓和,承办法官就本案的利害关系及举证责任、损害后果、精神抚慰金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

    最终,唐某撤回了五件案件的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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