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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妻抛夫弃子“玩失踪” 丈夫诉至法院离婚
发布时间:2013-12-19 13:24:28
本网讯(孙永平 田国霞 艾艳萍) 一女子坠入爱河同居生子,性格不合抛夫弃子下落不明。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缺席判决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04年12月,王磊和李芳在某地务工时相识恋爱,交往半年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随着爱情结晶的幸运降临,两人赶紧领取了结婚证。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吵闹。 2009年2月,李芳在两人再次吵架后便离家出走了,这一去便是4年杳无音信,至今也未与家里人联系,连娘家人都不知其下落,而婚生女儿小美便一直随父亲王磊一起生活。庭审中,原告王磊明确表示不要求被告承担婚生女的抚养费。 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后被告外出下落不明至今已4年之久,此期间被告未能履行家庭和夫妻间的责任与义务,其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应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法庭认为,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婚生女由父亲抚养为宜;原告不要求被告承担相应抚养费,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未损害他人利益,法院应予以支持;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应予以缺席判决。据此,法院遂判决原告王磊与被告李芳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王磊抚养,被告不承担抚养费。(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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