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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爆胎逆行出事故致人残 运输公司担全责
发布时间:2013-12-18 12:44:09


    本网讯(熊小辉 李建喜)  由于客车在行驶中前轮胎爆胎后逆行,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客车中包括朱伟在内的多数乘客受伤。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判决被告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朱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段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共计人民币96601.83元;朱伟返还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先行支付的医疗费18016.31元,返还黄林给付的生活费等1300元。

    2013年6月13日13时许,被告黄林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由北往南行驶至S202线华容县东山镇先红村七组路段时,前轮胎爆胎后逆行,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中型普通客车内包括原告朱伟在内的乘客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经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朱伟受伤后,被送往华容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2天,花费医疗费18016.31元,护理费4485.96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1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24元,营养费1560元。经鉴定,朱伟为九级伤残,后段康复费3000元,残疾赔偿金56532元,误工费10783.56元。朱伟因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6601.83元。事故发生后黄林垫付朱伟费用1300元。肇事司机黄林,系华容县华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朱伟乘坐被告华泰运输公司所有的中型客车,并向华泰运输公司购买了车票,原、被告之间的客运合同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华泰运输公司负有在合理期间内,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将朱伟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华泰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公司驾驶员黄林的过错导致朱伟身体受到伤害,华泰运输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此案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华泰运输公司赔偿。故原告朱伟要求被告华泰运输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黄林是华泰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害依法应由华泰运输公司承担。通过对原、被告举证的分析、认定,法院对原告下列赔偿款项予以认定: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段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姓名全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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