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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三个“面对面”做好未成年人教育
发布时间:2013-12-12 10:45:21


    本网讯(通讯员 田源 崔建伟)  针对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所显现出的情绪化倾向明显、自我控制力差、逆反心理强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心理起伏大等特点,山东省东明法院积极想办法,创新工作方式,用“三个面对面”来引导未成年人成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成年人犯罪逐步下降,被判处非监刑的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和未成年中小学生“面对面”交流。主动和东明县各小学、初级中学定期联系,送法进校园。法官亲切地与学生们交谈,引用真实的身边案例和现身说法,深入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并就教育孩子们在遇到侵害时要机智灵活,学会保护自己;从面对人身及财产侵害如何与老师、家长沟通,到如何明辨是非,学法用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守法公民都作了详尽的讲解。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报告会5场。

    和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交流。对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心理起伏状况,由刑二庭心理咨询师进行判后心理辅导和矫治,心理疏导室采用了暖色调的布置风格,心理咨询师通过语重心长的心理疏导,来帮助其重塑人生信念,避免其重新犯罪,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今年以来帮助社区矫正中心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10人次。

    和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面对面”交流。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刑二庭建立“未成年被告人档案”制度,详细记录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情况、服刑期的表现情况、心理疏导整理笔录情况等。首先由心理咨询师通过与该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谈话,对于当前该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全面掌握,然后与未成年人父母进行沟通,与其父母在帮教方面应注意事项、态度进行探讨,共同来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正常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共与7个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父母进行了沟通交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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