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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唱响为民奉献歌
发布时间:2013-12-11 11:52:04


    本网讯(王建厦)  人民法官为人民,“官”民鱼水一家亲。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和扶贫帮困等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赢得了辖区各族人民群众的赞誉。

    该院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疆率先推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与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总工会联合建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结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设置人民调解室、联合调解室、速裁法庭、13号牧民巡回法庭等调处纠纷的“绿色快车道”,即简便快捷,又经济实惠,深受群众欢迎。

    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司法公开中,通过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全力保护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阳光司法、贴近百姓”锤炼司法作风,积极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将依法能公开的积极予以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廉洁司法取信于民。

    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该院党组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狠抓队伍建设入手,坚持依靠制度严把执法关,依靠群众严把监督关,依靠真理严把思想关,持之以恒抓落实,形成了全方位、全员额、全时制立体化的管理教育格局。

    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扶贫帮困中,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谱写“官”民鱼水亲。在做好审判工作之余,按照“院党组包村、党支部包组、法官包户”的三包原则,深入对接帮扶村,走访群众听民声,扑下身子办实事。先后为屯子村打水井一口;给西沟村协调解决一辆交通用车,筹措资金购买路砖、水泥铺设篮球场;出资帮助西沟村维修农田渠道5千米,更新安装生活用水管道650米,真情解决了西沟村交通、活动、渠道“三大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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