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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赴哈密地区调研指导
发布时间:2013-12-11 13:56:46


闫汾新在哈密市法院新址办公楼工地调研。
闫汾新对哈密地区中院安检工作作出要求。

    本网讯(张亮 郭利柱)  2013年12月3日至12月6日,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一行赴哈密地区法院系统开展调研,主要就各级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法院院长座谈会、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天调研期间,闫汾新先后深入伊吾县人民法院、兵团巴里坤垦区法院、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哈密市人民法院、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兵团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奎苏人民法庭等七个法院一个法庭进行了调研。并组织兵、地、铁三家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座谈。闫书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立案窗口、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室、机关食堂、干警宿舍,细致了解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各方面情况,亲切看望慰问基层一线干警,并面对面进行交流,用和蔼可亲的笑容,体贴细致的问询,温暖有力的话语,给一线干警送去了亲切的慰问、浓浓的关怀和鼓励。

    调研中闫汾新强调,一是把学习好、领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要在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的起草说明和全会公报《决定》原文上下工夫,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二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尤其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三是要高度重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绝不允许以“瑕疵”来淡化工作中存在的错误,更不能掩盖自身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一审阶段调解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面对情绪急躁的当事人和信访案件一定要克制、克制、再克制,耐心、耐心、再耐心,细心、细心、再细心,将能够化解的纠纷尽量化解在一审阶段。四是要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要抓住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良好机遇,扩大选任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补贴,完善随机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制度。要纠正通过人民陪审员解决法官短缺的错误认识,保障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的审判权,既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也要防止人民陪审员坐堂审案法官化。四是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安检工作,安保人员要利用好安全检查设施,切实负起安全检查的责任,做到干部群众一样检查、生人熟人一样检查,坚决做到不让危险物品进入法院,确保审判场所安全和有序,保障诉讼群众和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闫汾新在察看哈密市法院在建审判楼后指出,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审判用房不能超出规定标准,审判法庭建设要符合中央有关要求。

    在与兵、地、铁三家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座谈时,闫汾新书记说:11年前自治区兵地融合发展现场会是在哈密召开的,哈密地区在兵地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始终走在前面,法院系统应有更大的作为。他要求兵、地、铁法院要加强联系,“有事无事常沟通,大事小事勤商量、凝心聚力向前看”,在加强融合上取得新成效,在深化合作上迈出新步伐,在加深友谊上作出新贡献,为共同维护哈密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调研期间,闫汾新与哈密地委、伊吾县委、巴里坤县委、哈密市委的主要领导就法院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有关同志与哈密地区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了座谈,走访了哈密地区政法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向当地两代表一委员、人大工委、政协通报了我区法院工作基本情况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回头看”的情况,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调研活动的有自治区高级法院巡视员蔡时亮、研究室副主任郭利柱等同志。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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