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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血铸就群众满意的丰碑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回眸 作者:胡清文 发布时间:2013-11-26 12:43:00
11月22日,从湖南省委政法委传来喜讯,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在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中名列全省第一,该院的法官整体形象民意测评得分获得全省政法机关的最高分,位居榜首。今年以来,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用司法为民的行动释放了司法公信的正能量,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形象的满意度。该院曾多次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院”。 民生审判“绿色通道”:关注民生皆惠民。 今年7月10日,罹患乳线癌晚期的中年妇女谭某代其10岁的儿子陈某到法院领其继承款41500元,她用病叟的双腿拜谢法官时被阻止,流着泪感激地说:“感谢你们给了她和儿子一个公道和希望”。 原来,原告陈某系她与死者陈某谈恋爱时所生之子。死者陈某与前妻李某生一女陈某,后又于2004年3月1日与被告张某再婚,张某带其儿子与死者陈某共同生活。2009年8月27日,在安仁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幸福1号楼盘购买一套住宅。因购买房屋向被告陈某之姐夫颜某借款150 000元。 2010年12月18日在安仁县金虎家私郭某处购买家具,欠家具款2080元。2012年4月23日,死者陈某突发疾病死亡,其生前有存款5264.04元, 住房公积金存款7829.89元。死者陈某与前妻李某所生之女陈某在安仁县人事保险福利站领取一次性抚恤金2352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多方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由被告张某于2013年7月3日前支付遗产分割款41500元给原告陈某的协议。这个案件的公正处理,让一个面临不幸的孩子陈某看到了希望。 为了彰显司法关注民生生活,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设立民生审判“绿色通道”,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仅今年以来,该院就审理纳入“绿色通道”的民生案件1342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立案窗口“一站”服务:司法快捷又利民 “陈庭长,我们这个事情已拖了几个月都没有得到解决,今天通过你们的努力,我们顺利拿到了烟叶款,又没有让我们与对方伤了和气,真是太感谢了!”2013年11月4日下午,在安仁县某乡镇信用合作社的营业大厅门口,8名烟农中的原告伍某紧紧的握住安仁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陈亚琳的手,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伍某等8名原告和被告李某都是安仁县某乡镇的烤烟种植大户。今年,八名原告的烟叶大获丰收,完成烟草部门规定的任务外都有一定量的丰产烟(即超任务烤烟),而李某的烤烟产量却未完成任务,后经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八名原告将价值达24.4万元的丰产烟抵交李某的任务,李某的信用社储蓄卡及身份证件交由中间人保管,烟草部门将烟叶款汇到该储蓄卡上。后因李某有意躲避并且不告知储蓄卡密码,致使八名烟农无法领取烟叶款。 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八名烟农无奈之下于10月15日将李某告上法庭。该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李某储蓄卡上的烟叶款。迫于法律的压力,李某主动与办案人员联系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处理。 11月4日上午,办案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李某终于说出储蓄卡密码。当日下午,民一庭庭长陈亚琳带领办案人员与原被告双方来到信用社,解除对储蓄卡的冻结,并监督李某当场将24.4万元烟叶款兑付给八名原告。该院仅用9天时间迅速妥善处理纠纷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镇政府和烟农们的高度赞誉。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从材料的接收、审查、审批到诉讼费的收取,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即可全部完成。该院积极开展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在外返乡人员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该院还在关王镇等边远的山区设立了3个办案联系点,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因路程远造成的诉讼不便。 为此,该院的立案庭曾多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立案文明窗口”单位。今年来,该院立案庭共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415人次,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立案往返路程之苦,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之劳累。 巡回法庭走进基层:司法下乡更亲民。 10月23日,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该县永乐江镇新丰村现年81岁周老太太的家中,现场调处了一件赡养纠纷案件。这是立案后的第三天,在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此案很快就得到了妥善处理。 原告周某,系安仁县永乐江镇新丰村人,膝下生有6个子女,老伴于2006年去世。平日里其他五个儿女都比较孝顺老人,唯独长子何某因家庭生活琐事与老人及其他兄妹产生隔阂,近十余年来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对周某的生活不闻不问。 2013年10月21日,年迈体弱多病的周某无奈之下将大儿子何某告上法庭。安仁县法院接到诉状后,立即启动民生审判“绿色通道”,迅速立案并移送到审判业务庭室。10月23日,办案法官赶赴永乐江镇新丰村,并邀请乡、村干部一起来到被告何某家中做被告夫妇的法治教育工作。经过法官和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被告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按周老太太的诉请承担赡养义务。周老太太也对大儿子表示谅解,并当场撤回起诉,一家人又欢颜笑语。 司法无小事,事事关民心。不论是农忙“双抢”的烈日酷暑之际,还是岁末年初的春寒料峭之时,在城区和各个乡镇都可以看到安仁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的法官身影。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思想观念转变上入手,从实际行动上着手,从人民群众满意上动手。该院把巡回法庭制度化,要求每年选取一些相邻纠纷、赡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学校校园、企业厂房、社区街道和农村地头,切实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在巡回审判的过程中,该院还通过与村民们面对面的交流,现场解答村民们最为关心的婚姻家庭、民工工资、债务纠纷、相邻关系和赡养抚养纠纷等法律问题,为需要诉讼的村民们进行相应的诉讼引导或者指导。 今年来,该院巡回法庭走进基层,共巡回审判各类民事案件436件。该院通过巡回审判案件,既能巡回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又能以案现场说法,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了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努力实践着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在司法理念上为民,在司法措施上便民,在司法效果上护民,用心血铸就人民满意的丰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小波如是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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