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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处不好 孝子执意要“休妻”获准
发布时间:2013-11-26 14:49:58
本网讯(胡秀兰) “母亲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娶”原告在离婚起诉状中这样写道。11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案,原告吴东林与被告罗群自愿离婚。一桩5年的婚姻,最终因婆媳关系处理不好而宣告终结。 婆媳斗争上下五千年,矛盾原因很多,但最为难的要数夹在中间的男人。家住江西吉安市的原告吴东林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孝子。大学期间,他尽管学习任务重,但每个农忙时节均会回家帮父母。最近几年尽管工作忙、仍时常回家看看。 2008年5月,原告吴东林与被告罗群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一男孩小军(化名)。今年6月,双方在城里买下了一套二居室的新房。为了方便照顾父母,欲尽孝道,吴东林未与罗群商量,便将父母接来城里一起生活。为此,被告罗群满肚子意见,并与吴东林发生过争吵。10月的一天,罗群因生活琐事和婆婆发生争吵,并辱骂婆婆,恰好被吴东林回家撞见了。看到这一幕吴东林很生气,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罗群表示无法与原告及婆婆相处,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小孩及分得房产。吴东林则表示,自己绝对要抚养小孩,房子应归自己所有。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吴东林与被告罗群自愿离婚;婚生男孩小军由原告吴东林直接抚养至成年;夫妻共同财产二房两厅的房屋一套归原告吴东林所有;原告吴东林一次性补偿给被告罗群人民币10万元,定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付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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