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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中院巡回审判服务农村留守老人
发布时间:2013-11-21 10:58:59


开庭现场

    本网讯 (任明乐 彭晨)  11月19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东岳镇人民法庭审判庭内坐满了老头、老太太,信阳中院民一庭巡回法庭在这里开庭审理五起涉及两个村民组几十户村民和188亩土地的土地经营权承包纠纷。

  2002年,五名被告与息县张陶乡温围孜村分别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约定每亩地每年55元的承包费,后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五名被告一直未缴纳承包费。承包土地所在的两个村民组村民起诉息县法院,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并补缴承包费。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五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信阳中院。

  信阳中院主审法官在阅卷中了解到该村年青人多出去打工,村里只有一些留守老人和儿童,并了解到该案矛盾十分尖锐,在一审中,村民多人多次到市委、省委上访。考虑到本案涉及人员众多,若在信阳中院开庭,势必会给这些留守老人造成较大诉累,同时,为了把矛盾化解在案发地,经请示院领导后,信阳中院决定派出巡回法庭在东岳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两个村民组的五十多名村民代表到庭参加旁听。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参加庭审的老人们迈着碎步,边走边议论着案情,讨论着各方在庭审中的表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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