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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正能量 服务经济大发展
——以武宁县节能灯产业发展为视角 作者:刘宏 发布时间:2013-07-11 11:42:02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仍未消除,其对实体经济的深层次影响进一步显现,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因素上升,促使人们对当前经济走势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节能灯行业作为江西武宁县培育及重点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难幸免逃脱,受内销及出口订单下降的影响,节能灯企业库存产品积压严重,造成部分企业资金链条紧张。由于我县节能灯企业缺乏整灯生产能力,从公司战略上分析仍属于薄利多销行业。为了在新一轮产业格局竞争中获取优势,行业生存压力迫使节能灯产业转型升级。加之,我县节能灯企业处于产业生命周期中成长期,受信息不对称因素制约,融资需求已成为当下节能灯企业发展制约的最大瓶颈。民事审判肩负社会矛盾化解和创新的重任,应主动为经济的气候融入法律的温暖,延伸民事审判职能,为节能灯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以回应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等参与者诉求。 为大局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这是能动司法理念应有之义。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当前节能灯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为园区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正能量,以期在服务节能灯企业发展上有更大的作为,这是一种使命。具体而言,我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大节能灯企业经营过程风险研究。当今社会可谓风险无时不存在,处理风险事务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也是生存发展的本能需要。每次金融危机过后,对经济及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冲击的同时,也促使经济发展方式及产业结构大调整,这是金融危机导向所形成的倒逼机制。我县节能灯企业的出口销售已再不局限于国内市场,与全球经济发展的整体环境越来越密切。当前经济面临不确定下行风险因素增多,节能灯企业面临着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信用风险、产品风险等风险日益突出,加强节能灯企业风险防范及应对,构建园区企业风险运行预警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增强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使企业面临的风险具有可控性及操作性,彰显司法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保障功能。 二、以司法建议形式与融资行对接形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产品抵押贷款的商业机制。通过盘活园区企业“沉睡资产”,扩大资金融通功能,形成节能灯企业以应收账款、产成品、在产品等方式获取融资信贷的支持。做大做强节能灯企业的规模,应着手节能灯企业产业链延伸,提升节能灯企业附加值。以产业链的优势创新节能灯企业融资方式,拓宽节能灯企业获取融资渠道,促使变现能力较弱资产的转化,有利于园区企业基于融资需求的破解。尝试融资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融资共享担保机制,构建银行、融资企业、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模式,必要时还可以引入担保公司,有利于银行债务偿还。在这种融资模式下,一旦贷款融资企业付款发生困难时,中下游企业企业按照约定价格买入融资企业部分股权或权利负担,以偿付银行债务。笔者认为,融资模式的创新离不开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互信机制建立,具备较为健全的金融服务支持体系,以有利于园区企业形成大发展格局。 三、采取柔性方式处理涉及财产保全、民事调解等事宜。基于当前企业面临的困境,具体而言应慎用保全措施,尽量做好债权人的工作,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协商机制等柔性方式帮助涉诉困难企业度过难关,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对尚能生产经营的负债企业,确需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根据负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被保全标的物的性质,灵活采取保全方法,负债企业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避免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采取保全措施;负债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其他等价值财产置换被保全财产的,及时变更财产保全标的物;在民事调解上充分考虑各企业主体间需求,挖掘企业生产材料、设备等资产抵偿债务及完善第三方担保机制,以弥补企业经济利益减少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面对新形势下县域经济发展对司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准确把握园区企业司法需求,积极服务园区企业科学发展,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正能量,是能动司法的必然要求。 (作者单位:江西武宁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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