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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法院强执“骨头案” 人大代表现场监督
发布时间:2013-11-21 10:37:29
申请执行人在交结文书上签字,区人大代表丁健桦、周荷芸到现场监督 本网讯(万伟丰) 11月2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执行一“骨头案”,临川区人大代表到场监督执行。 抚州玉茗宾馆因租赁合同与抚州峥嵘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纠纷。2012年6月10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峥嵘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空出玉茗宾馆,并交付给原告抚州玉茗宾馆,同时还须交付租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为此抚州玉茗宾馆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7月31日,临川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空房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峥嵘公司仍拒不履行。 11月20日上午,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现场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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