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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检察院“一对一”预约接待服务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3-11-05 13:42:23


    本网讯(李兴涛)  “检察院的接待服务质量很好,律师只需要提前预约,就有专门接待员负责接待,全程协助律师完成阅卷工作,变监督为服务,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是日前,秦皇岛市昊宇律师事务所冯海洋律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办理阅卷事宜后,在该院辩护人留言薄上留下的评语。

    据了解,为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服务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山海关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服务暂行办法》。该办法不仅改变了以往辩护人与办案部门直接接触的做法,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还改变了以往监督的理念,变监督为服务。

    该院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全程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只需要通过该院公布的预约服务热线电话、“山检案管预约接待服务”QQ群号办理预约申请事项时,案管部门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指定一名专门接待员,在预约时间由该接待员全程协助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各项事宜。事后,由纪检部门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放服务反馈卡,对接待员服务进行评价。

   “一对一”预约接待服务实施以来,该院共提供预约接待服务24次,接待辩护人阅卷19次,听取辩护意见5次,受到了辩护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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