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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法院:审务督查成队伍风纪“啄木鸟”
发布时间:2013-11-21 10:13:51
本网讯(黄正光 曹敏 张虹)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审务督查工作坚持立足事前教育、突出现场查纠和注重警示提醒防患等措施,通过对全院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执法作风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的督察,使反“四风”成为全体干警的高度自觉,将良好的法官和法院形象展现于社会。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专项督察活动33次,发廉政短信690人次,打纠风电话244人次,及时发现、纠正和改进问题87个;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均呈向好趋势,因廉政问题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至今仍然保持零记录。 立足事前教育。为了提高法官对督查工作的配合度,该院编印办案纪律手册,人手一份,让办案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清楚了解什么是违规行为,以及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时,在日常工作期间,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发挥督查的威慑作用;在传统节日、假日期间,编发廉政风纪信息,打纠风电话,提醒法官预防“节日病”。通过改变审务督察形式,开展事前、主动监督,借助事前教育,确保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并通过法官自查自纠,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避免自毁形象。 突出现场查纠。要求审务督查员要主动下基层、入庭室,全面实地督查法官和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工作组织纪律、法容风纪、安保工作等方面落实情况。对于在督察中发现所在部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小问题,可以采取打招呼及时制止,或下发《督察通知书》的形式,及时提醒改正;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或在办案过程存在“吃、拿、卡、压、要”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官,审务廉督察员有权向监察部门甚至党组会提出建议,依法对犯有错误的审判、执行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注重防患未然。在督查中查实的问题、查找的不足,要厘清有关法官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错误性质,按廉政监察程序进行处理,并与法官晋级挂钩,力求避免一些易发性、常见性以及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而对于督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也要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统一规范的做法,在全院加以推广运用。真正实现督查一次,就要真正提高一次、真正巩固一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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