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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聚民意 新疆高院12名特约监督员履职
发布时间:2013-04-27 10:38:23


特约监督员旁听高级法院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庭审
     本网讯(苏昊)   “我一定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责,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刚刚接过新疆高级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书的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大学教授阿不都拉·阿巴斯这样说道。

    4月26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首次例会,向12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颁发了特约监督员的聘任书。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主持,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宣读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就特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发表讲话。

    乃依木·亚森在讲话时说,特约监督员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群众需求掌握得最全面,可以充分发挥“法院工作督查员、社情民意调查员、司法工作宣传员”的特长,督促法官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让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认同。

    乃依木·亚森表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搞好统筹协调,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做好服务,不断拓宽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希望各位特约监督员将民众的司法需求以监督意见和改进建议的形式表达出来,促使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会上,特约监督员们先后发言,对新疆法院当前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看法。监督员们表示,一定不辱使命,发挥职能,共同促进全区人民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为确保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的有效运作,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不仅出台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还确定了责任部门落实此项工作。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会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特约监督员们旁听了一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监督员们对庭审的规范化和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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