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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状元网上扮“伪娘”诈骗23万元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3-11-14 09:49:24


    本网讯(黄聪 苏娟)  2013年11月14日上午,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对高考状元孙彬彬扮“伪娘”诈骗案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孙彬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孙彬彬,男,1988年出生,系安徽省太和县人,家境殷实,2005年以当地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厦门大学成为计算机系的高材生。2013年4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靖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被告人孙彬彬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腾讯QQ虚构一名自称为“章薇薇”(网名“剧情再美、终究是戏”)的女子,通过该虚构身份与被害人王某(网名“见鬼”)结识。被告人孙彬彬以虚构身份与王某在网上恋爱,并自称从事演艺工作,因怕被狗仔队跟踪或监听,故不能与被害人王某视频、语音、电话。在取得被害人王某信任后,被告人孙彬彬以买东西、帮助朋友、住宾馆等各种理由要求王某向其汇款,到淘宝平台为其购物。被害人王某通过淘宝购物平台为被告人孙彬彬购买一台价值为1650元的白色仿苹果牌笔记本电脑,自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孙彬彬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188笔,共计236643元。2012年11月19日,被害人王某来到安徽省太和县,欲与“章薇薇”见面,被告人孙彬彬以“章薇薇”名义编制各种理由拒绝见面。被害人王某发现被骗后,返回靖安县报案。经鉴定,被告人孙彬彬使用过的白色仿苹果笔记本电脑上,有其虚构的“章薇薇”两个QQ号(网名“剧情再美、终究是戏”;网名“不可一世,只因你在身后”)登陆多次的痕迹,并且以上“章薇薇”两个QQ号和被告人孙彬彬的一个QQ号(网名为“含泪笑悲伤”)有多次同时间段在白色仿苹果笔记本电脑上登陆的痕迹。

    靖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彬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身份与他人网恋,骗取他人财物达23829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私财物不受侵犯,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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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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