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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谎称能帮忙上军校诈骗150万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3-11-13 14:34:37
本网讯(罗杰) 家住北京的女子赵冬梅,以能帮忙弄到军校内部补录指标,为覃某强的儿子上军校跑关系为名,诈骗了覃某强人民币150.5万元。2013年11月6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冬梅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其个人两处房产,并追缴被告人其违法所得110.5万元,发还被害人 2011年3月,覃某强为使自己的儿子能上到较好的学校读书而找覃某勋帮忙。同年5月27日,覃某强通过覃某勋在北京与被告人赵冬梅见面,赵冬梅当即谎称能帮助覃某强的儿子上军校读书。取得覃某强的信任后,赵冬梅分别于2011年5月29日、同月30日骗得覃某强90万元、30万元;同年12月7日,赵冬梅以交纳军籍押金为由又骗得覃某强30万元;期间,赵冬梅以没有路费为由骗取覃某强5千元。合计骗得人民币150.5万元。在覃某强声称报警后,赵冬梅先后退给覃某强4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冬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冬梅犯诈骗罪成立。遂依照刑律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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