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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伙用“中央银行”假币诈骗老人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11-13 15:41:18


    本网讯(徐娟 刘娟)  一外地女子与同伙设局,以印有“中央银行”和孙中山头像的假币骗取了老人3万元。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石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12月1日,被告人周石桃经与陈华桂、陈池苟、颜石牛(均已判刑)商议来遂川县行骗后,便租车来到遂川县城。被告人周石桃扮成卖主,陈华桂扮成中间人,陈池苟扮成买主,颜石牛负责望风,四人共同用印有“中央银行”和孙中山头像的2000元纸币骗取年逾60多岁的被害人刘存发人民币30000元。

    2013年1月21日,被告人周石桃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周石桃退赃款8000元,已由被害人刘存发领回,并得到了被害人刘存发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石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周石桃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石桃能退还所获赃款,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石桃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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