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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伙用老套掉包计骗财 被判拘役罚二千
发布时间:2013-11-08 14:52:18
本网讯(程君) 俗话说“手段不怕旧,只要有人受。”俗套的掉包分钱计,利用了人们爱贪小便宜的心理,竟然屡试不爽,让受骗者叫苦不迭,大呼上当。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掉包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俊商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4月,陈俊商与徐新辉(另案处理)经密谋决定以丢包的形式诈骗他人。他们设好骗局并准备好一扎表面是一张100元的人民币、里面是冥币的“钱”作为作案工具。 2013年4月20日上午,二人在桂平市城区某小区路口遇见邓某,即决定对其下手。徐新辉快步走到邓某前方,将事先准备好的“钱”掉在邓某面前,陈俊商则当着邓某的面迅速捡起“钱”并以与邓柏华平分捡得的钱,以让其不要吱声为由,将邓某骗到桂平市北江桥附近。 徐新辉随即尾随到此地,谎称陈俊辉与邓某捡到其掉的“钱”,以要查看邓某的财产为名,要求其交出身上的财物。随后,邓某交给徐新辉现金人民币2100元、银行存折一本、金戒指一只、手机一部。得手后,二人借故离开现场。徐新辉将骗得的存折到银行取走存折内的存款人民币2400元,将金戒指销赃得款人民币700元,把邓某的手机丢弃。所得现金陈俊商与徐新辉二人平分。庭审后,陈俊商将5200元退赔给给害人邓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俊商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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