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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会计糊涂账 法官耐心调解算清账
发布时间:2013-11-08 15:56:21


    本网讯(颜建明)  家住安福县洲湖镇的谭开给人做会计,却做出了一笔糊涂账,年底结算时,移交给业主的金额少于账本记载的金额,最终被业主告上了法院。11月7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法官兼职当了一回会计,耐心地组织双方对账目进行了清算,厘清账务,并最终使该起案件成功得以调解。

    原告张元、张德、李水三人共同承包了一个机砖厂。2010年3月7日,三原告聘请被告谭开做机砖厂的会计,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聘用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农历2010年12月29日止。2010年年底,机砖厂停止营业,三原告要求被告谭开对砖厂的收入及支出进行清算。2011年年初,被告谭开对砖厂账目进行了清算,并向三原告移交了账目结算清单和会计账本。

    三原告拿到账目结算清单和会计账本后,经过核查对比发现,账目结算清单上记载的砖款数目比会计账本记载的转款数目少了93918元,而且在账本上多列了32400元煤款开支。后三原告找被告谭开协商未果,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谭开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资金126318元及利息25000元。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对该案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研究,并仔细对三原告提交的十多本账本进行审查。法官发现被告谭开制作的会计账目相当不规范,基本每本账本上记录的都是现金流水账,从而造成账本记载的金额与移交单上记载金额有很大的出入。

    为了使双方对账目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兼职当回“会计”,拿起计算器组织双方对每一笔有疑问的账目全部理了一遍,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把帐目理顺算清。被告谭开的确少算了74600元砖款收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该款的返还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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