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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农民工工资难给付 法官异地划款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3-11-08 16:53:17
领款现场。 本网讯(邓秀娟) “法官,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一名四川籍农民工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财务室领取执行款后欣喜万分的向执行法官道谢。 11月8日,八步法院成功执结了32起农民工劳务报酬案,申请执行人肖淑珍等32人领到了全部执行款17.4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1年8月至11月,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雇佣肖淑珍等32人到其承揽的贺州福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完工后,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90%的工资,剩余部分以各种理由不支付。肖淑珍等32人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肖淑珍等32人支付工资17.4万元。仲裁生效后,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肖淑珍等32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当即启用全区法院联网的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线索。通过查控系统,执行法官查到被执行人在北海市的某银行有存款。执行法官迅速收集相关材料、文书,赶赴北海,终于在银行即将下班前依法扣划了全部执行款,圆满执结了该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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