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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伤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1-07 13:40:54


    本网讯(全晓岚)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宠物,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给人们带来放松和愉悦的同时,也增添了不少困扰,这不,广西柳州鱼峰区法院近日就处理了一起宠物猫伤人的侵权索赔案件。

    今年6月初,原告阿意到被告阿琴经营的商店买鞋,被被告阿琴饲养的宠物猫咬伤左脚,之后阿意先后到广西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站、广西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治疗,接受狂犬疫苗和狂犬病球蛋白注射共花去医疗费2182元。阿意曾到阿琴店铺要求索赔,但因赔偿数额一直协商一下,双方多次发生争执,还引来了《新播报》记者的采访。最后,阿意一纸诉状将阿琴诉至法院,要求阿琴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582元。在法庭辩论阶段,阿琴态度也很强硬,坚称是阿意先踩着小猫才会被咬,其索赔的各项费用不合理,明显是讹诈,最多只同意赔偿注射疫苗的费用。双方互不相让、剑拔弩张,法庭审理甚至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案情较为简单、标的也不大,但双方当事人意见都较大,甚至为此事闹上新播报,此案宜调不宜判,庭后多次电话联系阿意和阿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赔偿原告1300元,此款已当庭支付完毕,原告也同意不再就追究被告的任何责任。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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