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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年龄用假证登记 少女婚姻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3-11-08 08:54:59
本网讯(杜传程) 一男子为达到与不到法定年龄的女子结婚的目的,竟然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婚姻登记机关骗取了结婚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判决了一起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案件,宣告不足19周岁的王丹与25岁的雷大海的婚姻无效,依法收缴了双方的结婚证。 2010年10月,王丹与雷大海一起打工时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5月份,在与家长见面后,遭到家人反对。王丹和雷大海便瞒着家人在外同居。由于王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雷大海为达到与王丹领结婚证的目的,2012年年初,雷大海在通过不法途径为王丹办理了假身份证,将王丹的出生年份从1994年改为1989年。今年1月19日,两人用假身份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2013年3月11日,王丹生下一男孩。孩子满月后,王丹被家人接回,王丹随后诉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丹与雷大海登记结婚时不足19周岁,双方用虚假身份证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关于“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的规定,依法应当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义务,双方的结婚证应予收缴。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院认为,鉴于王丹与雷大海所生孩子不足1周岁,尚在哺乳期,由王丹抚养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王丹要求抚养孩子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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