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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 法院查封门面房来执行
发布时间:2013-11-05 15:26:43


    本网讯(王柯亮)  11月4日上午,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要求,迅速查封了一间正在营业的门面,依法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2010年10月,被执行人阚远炜承租申请人林杰的门面,因拖欠租赁费用,申请人林杰把阚远炜告上法院。该案法院判决后,阚远炜仍拒不履行法院法律义务,林杰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阚远炜由于经营限入困境,对于法院判决的租赁费用,也是久拖未履行。故此,申请人林杰心里很是抱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地申请法院强制查封属于自己的门面。执行法官根据该案的特殊情况,经过合议,最后作出了查封裁定,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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