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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公布首批24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3-11-05 14:00:35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谷琳琳 苏昊)  11月5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全区法院公布首批249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主持,执行局副局长侯森、阿布力克木•台外库力,以及执行局相关人员出席。新华社、人民日报、新疆日报、天山网、亚心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在简要概括介绍全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的基本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之后,于会堂指出,首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自然人多于法人组织、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间长、涉案标的额巨大、多分布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和巴州等地的特点。公布首批249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意在对恶意逃债者起到惩戒、威慑和引导的作用。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将会受到限制,从而促进形成“一旦不诚信,处处受限制”的局面。这样既能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对其产生威慑力,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引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

    于会堂表示,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不断总结完善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定期公布制度,促进诚实信用社会风尚的建立。他呼吁广大媒体对首批249个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舆论监督,促进形成社会合力,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社会评价体系,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以更有力的手段破解执行难题。同时,此举对于鞭笞失信,维护社会风气,捍卫法律尊严有深远影响,对于建设平安新疆、诚信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侯森副局长和阿副局长还针对记者提出的有关公布失信人员名单立即生效的意图、公众的参与方式与深度以及公布之后的社会影响等方面问题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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