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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入狱单位仍发工资 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11-05 09:48:37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退休后不安享晚年而是去干违法犯罪的事,被判入狱后单位不知情仍发给工资。11月4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的工资涨上强制划拨38237元。 2004年11月,陆军在原单位退休,后定居柳州。退休后,陆军不甘过着平静的退休生活,而是和朋友一起做起了贩卖毒品的交易,2011年5月,陆军被判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入狱后,原单位因不知情,在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间,照发给陆军退休金共计38237元。为挽回国家损失,单位将陆军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陆军返还38237元给单位。 由于被执行人陆军正在服刑阶段,不会主动把钱交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陆军的账号,发现其账户有钱可供执行。11月4日,执行法官直接把陆军账户上的38237元划拨至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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