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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买菜滑倒 商场赔偿2万
发布时间:2013-11-05 09:16:05


    本网讯(简顺民 晏胜民)  因商场地面湿滑,正在超市里买菜的姚桂英狠狠摔了一跤,于是将该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万余元。日前,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判决该超市担责三成,赔偿姚桂英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2013年2月24日上午,姚桂英与往日一样来到家附近的超市买菜,由于地面湿滑,姚桂英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随即被超市的保安人员送进医院治疗,经诊断姚桂英左大腿骨折,需住院手术。后经鉴定姚桂英构成九级伤残。姚桂英认为,自己摔倒完全是因为超市地面湿滑,因此出院后她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而超市方面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是姚桂英自己不小心,因此拒绝赔偿。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姚桂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超市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作为被告的超市在管理上存在瑕疵,服务不到位,没有及时清理地面水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对姚桂英的受伤负有一定的责任。判令超市对姚桂英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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