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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子”午夜出洞 瞄准货车油箱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3-11-04 14:33:14


    本网讯(黄奎 甘仕兴)  睡一觉醒来,发现车打不着火了,原来油箱里的油在晚上自己睡着的时候被盗光了。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罗尚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10月22日凌晨,被告人罗尚伙同叶海(另案处理)经密谋,驾驶一辆改装小汽车来到贵港市大圩镇“新能源加油站”,看到该处停放着一辆货车,于是罗尚两人便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撬开停放在该处的货车的油箱,用油管、油泵将油箱内的柴油(价值1482.8元)抽到带来的油桶内,将油盗走。同年8月13日,罗尚与叶海窜到平南县四界乡,经寻找作案目标并对场地进行踩点后,两人在凌晨时候采用同样的手段将停放在平南县思界乡“林三碎石场”内的两辆货车的柴油(价值4800.8元)用油管、油泵全部抽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罗尚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盗窃犯罪中,罗尚与同伙共同密谋,分工合作,积极实施盗窃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罗尚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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