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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法官与律师合力化解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31 14:09:25
本网讯(邹桃生 刘才泉) “感谢刘法官和王律师,对我的案件是如何处理的,判决的依据是什么等等,说得非常清楚。我服了,我不上访而且也不上诉了。判决要我出的钱,我也会在十天内想办凑齐付清。”30日上午,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告赖某夫妇连续4天到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上访,接访法官随即邀请案件承办人刘法官和王律师参加接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解答,并列举了大量案件进行佐证,赖某夫妇终于明白了事理,高兴地离开了法院。一起信访案就这样在法官和律师的“协同作战”下得到了化解。 会昌法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大多数信访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对法律认识模糊,或对案件承办法官有意见而引发信访。以往对信访人的接访工作大多由接访法官或承办法官进行,虽然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但当事人认为接访法官都是法院的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和不信任感,影响了处理效果。为此,该院近年来引入司法机关以外的律师(含法律工作者)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共同研究措施,协力化解难题,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的转变,受到信访群众的普遍欢迎。 律师的法律身份为其参与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了其他职业无可比拟的优势。首先,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信访群众的眼中有着很高的权威性,对案件的分析意见更容易被上访群众所接受;其次,信访当事人大多对法院和法官存有一定抵触情绪,导致化解工作不易开展,而律师作为第三者不偏不倚的中立于信访群众、信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这种独立性使他们处理信访案件时没有顾虑,更公正,在信访人中赢得了较高的可信度。让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帮助群众从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信访群众比较容易认可,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再次,律师是专门为信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信访群众无需付出代价即可获得法律帮助,满足自已需求,因而群众更相信律师的建议。 法官和律师各尽其能,优势互补,从不同角度,通过不同渠道实现化解信访案件的目的,收效良好。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9月份,该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9件,其中律师参与处理12件,均及时依法处理完毕,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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