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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爆炸案及名誉权案:从谜局到困局
作者:孙继斌 发布时间:2012-08-22 15:48:19
巧家爆炸案舆论不断发酵,在某种程度反映出基层行政和执法部门普遍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兰和将其归纳为“三局”定律:试图用一个“谜局”
8月17日,兰和律师与云南省巧家县“5 10”爆炸案“人弹”受害者赵登用的父亲赵举朝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及该局局长杨朝邦侵犯名誉权,并提出上百万元的精神赔偿要求。兰和律师说,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警方曾给赵登用家属6万元钱,名义是“慰问金”,但被拒绝了。 兰和在当天的微博公告中写下这么一段话:“我们可以穷得没底线,但不能活得无尊严;我们能够承受苦难,但无力背负骂名;我们不关心局长的前程,但牵挂局长的承诺。” 毋庸讳言,该起爆炸案可以说是建国以来鲜见的恶性案件,其作案模式、惨烈程度以及引发的猜疑和思考都是空前的。 爆炸、人弹、局长前程、拆迁、民怨、道歉、起诉……各种桥段牵强而又逻辑缜密地组合在一起,将这起惨烈的爆炸案演变成一幕大戏。那么,这些桥段背后到底掩藏了什么?我们又能反思到什么?对此,法治周末记者8月21日采访了兰和律师。 关于精神赔偿 法治周末:赵家提出索赔金额是10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兰和:第一,赵家认为当地公安局主要损害死者的名誉,伤及的是亲属的情感和精神利益。现在按照我国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判例,他的亲属可以提出侵犯名誉权诉讼。 第二,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我们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很大程度是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来讲我国立法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且我们长期以来对此是相对忽略的。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毋庸讳言,我们是长期忽略这方面的立法价值和意义的。 迄今为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我们国家没有一个恒定明确的标准,虽然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额度是非常低的,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定,它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说上海、北京和山西、重庆,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都不一样。这个里面因素很多。 可以说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一个明确化、刚性的标准。赔的低的,像“处女嫖娼案”中的麻旦旦就赔了70多元。赔70多元还不如不赔,等于对她是二度伤害。当然高的能达到上百万元。 法治周末:诉求100万元,是如何考虑的? 兰和:我们要向社会表达一点,我们要尊重精神利益和单体生命的尊严。我们不能左右别人的看法,但我们自己不能妄自菲薄。 我代理此案之前,有媒体报道说家属提出来他们要提出100万元的赔偿。从这个数字提出,我个人认为,我们对农民这个阶层,还是用老的眼光看他们。其实,他们已经觉醒,他们觉得精神伤害很大,所以必须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赔偿。社会上现在对他们提出100万元的赔偿似乎颇有争议,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他们进步了,某些人没有进步。 接下来对赔偿额度的考量,我估计肯定会超过这个标准。因为第一要唤起整个社会对精神价值、人格利益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第二要让我们的公权力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当中要尊重每一个个体、尊重事实、尊重每一个人价值的存在。以后再发布任何信息、做出任何定论时都要谨言慎行,而不是仓促结论草率作为,或根据你的需要忽略个人的存在价值,一切服从和服务于行政需求。我觉得这个数字提出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他的数字意义。 关于杨朝邦的“担保” 法治周末:在巧家爆炸案刚发生之初的时候,很多关键信息都没有确定,巧家公安局局长杨朝邦就说“我敢用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是嫌疑犯。”这个从法理上来讲是不是太站不住脚了? 兰和:警方在爆炸案发生第二天就向媒体透露出这个信息,4天后,就开新闻发布会。这个行为本身按照现在刑诉法的规定,没有太大问题。第二,在某种程度而言,他是为了平复社会的恐怖气氛,或者是有其他方面的需求,不得而知。想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想跟谣言进行赛跑,这个心态我们是值得尊重的。我觉得是一个进步。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局长的表态以及警方的表态很明确化,将这种嫌疑明确化:就是赵登用干的。那在这种信息传递过程中,你用自己前程担保的时候,等于给这个案子做定论了。不经过法院的审判就确定他就是罪犯,这很明显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养成的“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 第二个问题,杨朝邦说过这个案子很特殊,特殊在于嫌疑人死了。嫌疑人死了,他如果找不到其他证据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只能人死案结了,就是他干了。在这个过程中,他说这个人有犯罪嫌疑是没有错的,但是你传递出来的信息,他不仅仅是嫌疑人的问题,他就是罪犯。因为你是用毋庸置疑的口吻和表述方式表述这么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现在回过头看,这个问题就显现出来了。 我觉得这样的做法,让他面临目前这样的尴尬是必然的。 法治周末:巧家县某主要官员为杨局长开脱,他的理由是:“嫌疑人和罪犯是两个概念,那个炸药就是在赵登用身上,也是在赵登用身上爆炸的,那是毫无疑问的。”也有人咬住“嫌犯”一词,觉得杨朝邦说这个话没有什么问题。 兰和: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进入法院审判程序之前,他就是嫌疑人,若提起公诉后就是被告人。这是一个法律术语。这个术语本身没错,嫌疑人,他只是一个嫌疑,不是给他定论。我刚才也说了,你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赵登用是嫌疑人”,这没有错。但问题是,你在语言表达以及公布信息过程当中,过于强调确信和确定性,传导出来的信息就是定论,罪犯就是赵登用。所以我觉得在表述层面,确实是有问题的。 法治周末:从早前警方公布赵登用在两年前QQ空间里的只言片语,指称赵登用很早就有了报复社会的心理,再到披露赵登用在夫妻感情上发生了问题,又暗示这可能是诱发爆炸案的因素之一。接着引申出来“性格孤僻、言行极端、悲观厌世、有报复社会的心理”。两年前的日志能作证据吗? 兰和:首先我们要考虑到赵登用是1986年出生的,今年才26岁,两年前才24岁。对于一个大学毕业生来讲,进入社会也才两年时间,这个时候属于和社会接轨的状态,他会遇到很多挫折,有很多情绪的发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何况,赵登用是大学梦想落空后在底层挣扎,有情绪的表达很正常。 我觉得人在线上、线下的表现有两种,线下是正常人,线上是神经病。这是人的状态两面性。你不可能把内心世界所有东西外化表现出来,你肯定会通过写日记、网上聊天、发帖子来宣泄,这其实是一种情感的发泄,说白了,你、我,包括杨朝邦本人都会有这种时候,包括日记里肯定会有不满或者很愤怒的发泄,别忘了,正是这种发泄在某种程度可以让人的精神状态达到一种平衡。 如果拿两年前的网络言论断定他有反社会的倾向,依照这种方式和这样的标准,我觉得可以推导出很多人都有反社会的倾向,这是极不专业的表述。 巧家警方拿两年前的只言片语,来确信赵的反社会心态,这是不科学的,是形而上学。 关于警方反应 法治周末:您觉得公安局一直想从快结案是出于什么样的压力? 兰和:我认为是这样的,这个案子一方面说明基层执法部门专业素养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二个就是对处理公共舆论关系问题上,没有经验。第三,杨局长一直强调爆炸案和当地拆迁没有关系,但是这个定论也下早了。 实质上,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当地拆迁问题是很大的。 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基层行政和执法部门普遍性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我将其归纳为“三局”定律:试图用一个“谜局”,去掩盖一个“危局”,最终陷入一个自设的“困局”之中。如此这般,将政府信用一点点消耗,让百姓茫然四顾不知所以,最终宁信传言,不信官话,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悲剧式的恶循环。 具体到这件爆炸案,在警方的表述中,爆炸成为一个难解的谜局,同时拆迁在当地而言,不管地方政府是否承认,都依然演变成一个危局,由于这种预设的立场和目的,在事实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他们无疑是掉到自设的困局当中。现在骑虎难下。这就是在一点点消耗政府的信用。 同时官方发布的信息让老百姓一头雾水,不知所以然,另外,传言四起,都有鼻子有眼,不知道到底听谁的。在这样的前提下,老百姓就宁信传言不信官话。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悲剧式的恶性循环。为什么呢?政府信誉丧失了,群众也不相信政府,传言占据了信息市场,波谲云诡,人心惶惶。“三局定律”其实对谁都没有好处。 所以,我觉得在政府信息发布过程中,第一要专业化,第二要透明化,第三要坦诚,第四不要复杂化。要客观,不要预设立场,不要事先在这个客体上承载太多的功利诉求。特别是在这个“全民皆兵”的自媒体时代,唯有客观坦诚、实事求是,才能获得尊重和信服。 关于赵家 法治周末:在赵登用被认定为嫌疑犯的3个月中,赵家都经受了什么样的压力? 兰和:我在我的微博公告里有一句话叫“我们可以穷得没底线,但不能活得无尊严;我们可以蒙受苦难,但无力背负骂名;我们不关心局长的前程,但牵挂局长的承诺。”在这里,我用了一个词叫“无底线”。 跟他们接触之后,你会发现有一种贫穷叫“无底线的贫穷”,那种贫穷是让你很难想象的一种贫穷,我叫它“无底线的贫穷”。 他们这个家庭是一个很闭塞的家庭,因为地域和身份、社会角色决定这个家庭处在相对闭塞的环境之中。比如,他到一些咱们习以为常的场合去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会很不习惯,很不舒服,格格不入。这是几十年来生活环境的使然。其实,城市化的发展,对于这个群体而言,是被裹挟被强迫的。 对于他们来讲,那么贫瘠的土地,那么贫困的生活,那么大的压力,依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他们尚处于这个阶梯的最底层,对于他们来讲,所谓的城市化,所谓的信息高速公路都是遥不可及的,他们需要的是一个生存的可能和权利,他们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把苦日子过下去。 赵家三个儿子都是做苦力的,一天顶多挣几十元钱。父母在家里天天和原始的劳作工具打交道。对于他们来讲很现实、很简单、很朴素,就是生存,活着,能够平平安安,这是他们最高要求。 这样的家庭,其实是不堪一击的,脆弱得像张薄纸,任何冲击和折腾,对于他们而言,都无疑面临生与死的抉择。 这事情出来以后,等于完全打破了他们日常的生活规律,这个家庭一下陷入无底的深渊。赵登用被炸死了,而且在四个死者当中,他是最惨烈的,整个炸碎了,因为炸点就在他身上,5公斤的炸药在一个人身上爆炸,这是何等的惨烈。而且,无论从形象、学历等方面来讲,赵登用在赵家都是最好的。所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灾难降临到他们头上。 同时警方公布信息表明,这个灾难的制造者是他本人,某种程度上是咎由自取,还要追究他的相关赔偿责任。 这样对于他们家无疑是二次伤害,他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一个闭塞空间被一颗炸弹砰然打开,所有的焦点集中在这一家人身上,他们处于一种惶惶然不知所措的状态。 对于他们而言,大山是一种保护,结果把这山给炸了,蜂拥而至的媒体,所有的目光集中在一个家庭身上,而且是以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身份出现,他怎么能承受得了。 在农村里面,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你家有点什么大事小情大家都很清楚的。歧视、猜忌、仇恨和闲言碎语在村民之间传播,让他们抬不起头来。老实巴交了一辈子,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恶徒!如果赵登用真是爆炸案元凶的话,就他犯罪的模式和程度而言,是可以写进中国犯罪史的。这样等于把一个家庭钉上了耻辱柱,可以想到他家的压力有多大。 我跟他们交流过,你会发现一个问题,他可以内心很伤感,但是流露和表达不出来,他们的表现力表达力是非常弱的。表达不出来的痛苦,那才是实实在在的痛苦。 再者,他跟你交流的过程当中,你就会发现其实农民对自己的名誉捍卫程度比城里人要强很多。 法治周末:现在大家焦点都在赵家和公安局,您现在有没有了解两个嫌犯的信息? 兰和:因为这个案子还在侦查阶段,警方不便透露信息。我得到的信息也是非常有限的。 来源:
法制网-法治周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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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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