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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骗子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判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3-10-21 09:57:07


    本网讯(赵俊伟)  曾因骗婚被判入狱,出狱后没有反思悔改,反而重操旧业。结果,面临再次赔钱获刑的境地。10月18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依法判决刘凤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3年2月1日,刘凤英自伙同他人,介绍一女子与人相亲,以要彩礼及介绍费为由,骗取受害人现金12000元。案发后,刘凤英退还被害人现金6000元。其因涉嫌犯诈骗罪2013年4月被刑事拘留,同月被执行逮捕。

    案件审理中查明,被告人刘凤英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凤英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结婚为名骗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刘凤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刘凤英曾因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以同样的手段重新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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