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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太胖被人嘲笑 男子殴打他人被拘四月
发布时间:2013-10-15 10:42:08


    本网讯(罗彩萍)  本来是和女朋友去喝甜品消消暑,不想女朋友被旁人嘲笑太胖,于是上前对人拳打脚踢。10月14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潘一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3年5月29日晚上9点,因为天气比较炎热,潘一辰和女朋友到一家甜品店喝凉茶消暑,刚走进甜品店点完东西,旁边一桌的几个男子就开始朝他们笑,潘一辰感到莫名其妙,见他们盯着自己的女朋友瞧,其中一个人还说:“这么胖了还好意思来喝甜品。”潘一辰一听别人这么嘲笑自己的女朋友,二话不说直接上前对那人拳打脚踢,导致那人当场受伤倒地。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潘一辰在自家中被依法传唤归案,在案件审理期间,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且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一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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