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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在派出所毒瘾发作疯狂乱砸又入狱
发布时间:2013-10-12 11:39:46


    本网讯(毛亚丙)  一瘾君子在派出所毒瘾发作, 疯狂乱砸财物,造成财产损失折合人民币10885元。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向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文世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2月2日凌晨3时许,周文世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称其儿子在外欠钱被社会闲杂人员到处寻找,该所民警接警后遂在派出所治安中队询问室向其了解情况。直至5时许,被告人周文世因毒瘾发作而将询问室内的三台台式M4000T联想电脑、一台惠普扫描仪、一台佳能打印机、二套办公桌椅、一扇铝合金玻璃窗、一台“三才火霸王”取暖器、一条电脑USB数据线、一个“公牛”插排及五十米铜电线损坏,折合人民币10885元。2013年5月15日,被告人周文世被逮捕。

    另查明,被告人周文世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2月16日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犯赌博罪,于2010年7月30日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吸食毒品,于2013年2月2日被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文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周文世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文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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