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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输钱后向观众借钱遭拒恼怒打人反被砍伤
发布时间:2013-10-09 10:21:09


    本网讯(劳波涛)  一赌徒输钱后不服气,向旁观者借钱欲扳本,遭拒绝后竟恼怒打人,不料反而被砍伤住院。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征国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7月3日21日许,被害人李岸酒后到被告人黄征国经营的小卖部与他人赌博输掉身上的钱后,向被告人黄征国借100元想继续赌博扳回本钱,被告人黄征国称刚进货没有钱而与李岸发生争吵,李岸动手打被告人黄征国两拳,被告人黄征国抓起货架的一把菜刀朝李岸连砍几刀,致李岸头部、颈部等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岸头部、躯体损伤是轻伤。

    2013年8月4日经田林县百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被告人黄征国的家属与被害人李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黄征国赔偿被害人李岸医药费20576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征国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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