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德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现实却有人以还款为名,趁债权人不备之机,欲抢回欠条父子持铁锤击打债权人头部致伤。经广西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3年9月2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农先天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5月2日,家住广西德保县敬德镇多敬村的农定生(系农先天的父亲)因建房就向同村的朋友黄胜功借了叁万伍仟元钱,双方当时立有字据,约定还款期限为两个月。但此后农定生一直没有还款。2013年3月6日,农定生主动打电话给黄胜功说,借你的钱太久了,觉得不好意思,现在有钱了,明天想上门还款;黄胜功表示欢迎。2013年3月7日11时许,农定生叫上自己26岁的儿子农先天一起以还欠款为由来到黄胜功家里,一阵寒喧之后,黄胜功便从自己的箱子里拿出欠条来给农定生、农先天父子一起确认是否有误,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当黄胜功收起欠条放进上衣口袋后转身走上楼梯时,农定生顿生邪念,突然从腰间掏出随身携带的铁锤朝黄胜功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倒地后欲抢夺其上衣口袋内的欠条,黄胜功拼命反抗并大声呼叫“救命啊”。见状,农先天遂拾起父亲掉在地了的铁锤朝黄胜功头部击打数下致其昏迷,父子两人仓忙逃离现场,后面赶到的群众才把黄胜功送到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胜功损伤程序为轻伤。后来,农定生、农先天父子逃到广东,儿子农先天被广东警方抓获,父亲已被网上追逃。
鉴于被告人农先天家属已代为偿还其父亲农定生的借款和利息,并赔偿被害人黄胜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000元人民币且得到被害人黄胜功的谅解。综合上述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