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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有三子夫妻闹离婚 法官巧找突破点终撤诉
发布时间:2013-10-09 10:22:51


    本网讯(陈宏飞)  他们都是二婚,结婚时都有自己的孩子。原本他们应该相互珍惜,可没有想到,仅仅共同生活了一年三个月,他们便因为性格不合而分居,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经过耐心调解,女方选择撤诉。

    2011年,他们经人介绍相识。当年11月份,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结婚典礼仪式。2012年9月份,他们有了双方共同的孩子-一个女儿。但没有想到,据苏永霞诉称,男方一直未尽抚养义务,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男方张宝华辩称,应为生活琐事爆发矛盾难免,但他坚决不同意离婚,反复请求法院做和好工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认为原、被告之间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苏永霞起诉主要原因是双方性格方面有一些差异,导致因家务琐事争吵而产生矛盾,并没有大的原则问题。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多次接触,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都舍不得年幼的女儿,争相要求获得对女儿的抚养权。承办法官认为这正是“和好突破点”,于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和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做工作力促双方和好。

  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意识到,如果离异,受伤害最严重的是子女,离异家庭给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永远无法弥补。终于,苏永霞同意给被告张宝华一次弥补过失的机会,双方和好如初,苏永霞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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